弦琴和鳴
貝多芬《G大調第八號小提琴與鋼琴奏鳴曲,作品30之3》
此奏鳴曲創作於1802年,為《作品30》套曲中的最後一首。全曲共三個樂章—快板,溫和的小步舞曲,以及活潑的快板。作品展現了小提琴與鋼琴的平衡對話,精采華麗大膽的演奏技巧,生氣蓬勃的活力以及俏皮輕快的曲風。
德布西《G小調小提琴與鋼琴奏鳴曲,作品140》
德布西生命中最後完成的作品,共三個樂章,這首奏鳴曲反映了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的個人生涯與國家的動盪。儘管健康日衰與戰爭對法國的影響,這部奏鳴曲仍散發著德布西內在的光輝,特點是其表達性的親密感,而非華麗的技巧展示。1917年完成的這部作品,見證了德布西創新作曲風格的高峰,並成為小提琴曲目中的經典。
拉赫曼尼諾夫《練聲曲,作品34之14》(小提琴與鋼琴改編版)
此曲原為拉赫曼尼諾夫《十四首歌曲,作品34》中的最後一首,《練聲曲》是一首無詞的歌,完全依賴於旋律與音色的美感。1915年創作,原為高音聲部與鋼琴伴奏,可在不同調性中演繹,適合各種聲域的演出者。這部作品已被改編為多種樂器組合,包括小提琴與鋼琴,是拉赫曼尼諾夫最受喜愛和頻繁演出的作品之一。
布拉姆斯《A大調第二號小提琴與鋼琴奏鳴曲,作品100》
約翰·布拉姆斯於1886年夏天在瑞士圖恩度假時創作了這部奏鳴曲。以其抒情品質和散發的詩意如無言歌的氛圍被稱為"圖恩"或"名歌手"奏鳴曲。是布拉姆斯三部小提琴奏鳴曲中最短、最具抒情性,但被認為最難以成功演繹的作品。奏鳴曲由三個樂章組成,以其抒情與技巧的結合而聞名,對演奏者來說,要平衡其柔和的旋律與技術難度具有挑戰性。
拉威爾《吉普賽人》
《吉普賽人》是莫里斯·拉威爾的狂想作品,於1924年為匈牙利小提琴家潔莉·達朗伊創作並題獻給她。這部作品在風格上呼應了像帕格尼尼和薩拉薩泰這樣的浪漫派作曲家兼演奏家的精神,同時借鑑了歐洲"吉普賽"音樂的異國情調。最初為小提琴與鋼琴所寫,後來這部作品以各種編排形式演出,包括小提琴與管弦樂團版本。